依据教务处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https://jwc.szut.edu.cn/info/1043/20477.htm)要求,为切实保障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校外实习工作有序、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习工作要求
1.编制实习教学大纲
学院须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,精心编制实习教学大纲,明确实习性质、目的、任务、内容、要求、程序、时间安排、组织形式、学生实习报告要求及成绩考核办法等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执行。
2.加强与实习单位合作
积极与实习单位建立紧密联系,聘请中高级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指导教师。对于安排集中实习的学生,由学院统一填写《苏州工学院校外实习单位联系表》(附件7);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需提供《苏州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》(附件5)及《苏州工学院实习单位接收函》(附件6),经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前往实习。所有实习学生需签署《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实习三方协议》(附件4)。
3.选派实习指导教师
学院需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、熟悉单位经营管理及生产过程、工作责任心强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,并根据专业方向和学生人数合理配置。
4.强化实习管理与教育
实习前明确要求与任务,开展思想教育、实习纪律教育、安全环保教育、保密教育及劳动保护法教育等。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,制定实习应急安全管理预案,不定期检查实习情况。
5.实习成绩评定与总结实习结束后及时组织成绩评定,开展教学经验交流,全面总结实习工作,整理归档实习材料,并提交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电子版《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》(模板见附件3)。
二、实习安排与系统填报
1.实习安排填报
需统一填写《苏州工学院校外实习安排表》(附件1),确保内容完整可行,于4月13日前将Excel版发送至王老师 。
2.实习实训系统填报
学院管理员、专业负责人、指导教师需各司其职,确保附件完整规范。学院需在4月15日前登录“实习实训系统”(https://sxgl.szut.edu.cn/web/index),填写本学期及上学期校外实习课程信息,相关数据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(操作手册见附件8)。
(1)专业负责人:完善实习课程信息,填写表单并添加学生信息(可批量操作)。
(2)学院管理员:审核学生课程实习企业数据。
(3)指导教师:督促并填写系统实习信息。集中实习学生由指导
老师统一填写;分散实习学生由指导教师督促上传“分散实习申请表”“实习周报”“实习报告”等附件。
(4)学生操作:4月1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实习课程,完善课程和岗位信息,提交实习申请,并提交院级管理员审核。分散实习学生需在系统中申请,上传签字盖章版《分散实习申请表》,并按要求上传“实习周报”“课程报告”,完成签到。
3.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
按照教育部要求,需逐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数据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王老师,联系电话:52251556
电子信息工程学院
2026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