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教务处《关于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习相关工作的通知
》(https://jwc.szut.edu.cn/info/1043/19367.htm)要求,为确保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习工作顺利开展,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实习工作要求
1.编制实习教学大纲
学院本学期承担实习任务的,须依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,精心编制实习教学大纲。大纲内容应涵盖实习性质、目的和任务、内容和要求、实习程序、时间安排、组织形式、学生实习报告要求、成绩考核及评分办法等。大纲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方可执行。
2.加强与实习单位合作
学院应积极与实习单位建立紧密联系,根据实习内容聘请实习单位中高级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指导教师。同时,严格规范工作流程,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学实习应填写《苏州工学院校外实习单位联系表》。对于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,需提供《苏州工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》及《实习单位接收函》(表格见附件2),实习学生需签署《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实习三方协议》(协议见附件4),经分管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后,方可前往实习。
3.选派实习指导教师
学院应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、熟悉单位经营管理及生产过程、工作责任心强、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工作。指导教师的配备需充分考虑专业方向,并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分布情况合理配置。
4.强化实习管理与教育
学院在实习前需向学生明确实习要求与任务,开展必要的思想教育、实习纪律教育、安全环保教育、保密教育及劳动保护法教育等。同时,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,不定期检查实习情况,制定实习应急安全管理预案,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实习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。
5.实习成绩评定与总结
实习结束后,学院应及时组织实习成绩评定工作,开展实习教学经验交流,全面总结实习工作,并做好实习材料的整理与归档。提交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电子版《本科生实习工作总结》(总结模板详见附件2)。
二、填报实习实训系统
1.系统角色与职责
学院管理员、专业负责人、指导教师等系统角色需各司其职,确保系统中上传的各类附件完整规范。指导教师应督促学生按时上传“分散实习申请表”“实习周报”“实习报告”等相关附件。
2.学生操作要求
(1)学生应编辑完善课程信息,前期在实习双选会签约及申请分散实习的学生,需在系统中提出申请,上传学院签字盖章版《分散实习申请表》,并按要求上传“实习周报”“课程报告”,完成课程签到。
(2)学生须在10月15日前登录“实习实训系统”查询实习课程,完善课程实习岗位信息,提交实习申请,并提交系统院级管理员进行审核。
3.数据填报与审核
学院需在11月14日前登录“实习实训系统”(https://sxgl.szut.edu.cn/web/index),将本学期及上学期校外实习课程相关信息填写完整。相关数据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(操作手册见附件5)。
三、实习安排填报
1.填写实习安排表
学院需填写《苏州工学院校外实习安排表》(内容已更新,请勿使用以往表格,附件1),确保填写内容完整、切实可行。并于11月13日前将Excel版发送至王老师。
2.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
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,各学院需做好“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”数据报送工作,逐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数据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王老师,联系电话:52251556
附件:
1.《苏州工学院校外实习安排表》
2.《非师范类实习各类表单》
3.《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实习三方协议》
4.《实习实训系统操作手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