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转]关于印发《苏州工学院横向项目负面清单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5-19阅读次数:

各二级学院,各部门:

为加强我校横向项目规范化管理,有效防范各类风险,结合巡视整改要求及我校横向项目经费使用实际,学校研究制定了《苏州工学院横向项目负面清单》,现予印发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,并严格遵照执行。

科技产业处

202543

苏州工学院横向项目负面清单

一、不得超范围列支费用,列支与项目研究无关的设备费、材料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等。

二、不得违规向与科研项目无关的人员发放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,采用虚列人数、伪造名单、虚报冒领等方式报销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,以及借学生等名义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。

三、不得通过虚构合同、虚假票据、虚构事项、虚报人员等弄虚作假,转移、套取、报销项目经费。

四、不得通过虚假发票、虚开发票、重复报销发票等进行报销。

五、不得将资金转移挪作他用,转拨或回流至利益关联的单位或亲属。

六、不得利用评委身份便利,向中标企业索要项目经费。

七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,在横向科研项目审批、经费管理中为亲友非法牟利。

八、不得利用项目验收权限,非法从他人项目中分得子项目。

九、不得拒绝项目及经费监督管理。

十、不得列支国家和相关部门禁止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