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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通知

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“优秀毕业生”评定(第一次)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:2026-10-12浏览次数:

2027届本科毕业生“优秀毕业生”评定(第一次)现已正式开始。按照《苏州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》(苏工学(2026)9号)等文件规定,本次评选对象为2027届全日制在籍本科毕业生。

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奖项

优秀毕业生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二、评定程序

1.此次“优秀毕业生”评定工作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。

(信息门户一业务系统一智慧学工)

2.“优秀毕业生”奖项由学生本人申请。如未在系统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交申请,则视为自动放弃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根据学校制度文件,本次评定的表彰文件在2027年5月(大四下学期)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工作结束后一并印发。获奖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出现违法违纪情况、课程考试(含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)不及格、无法按期毕业或按期取得学位的情况,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,收回获奖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