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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日期:2025-05-08浏览次数:

各二级学院:

2025届毕业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已正式启动,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,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内容

1、个人奖项:综合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

2、集体奖项:优秀班集体

二、评选要求

1、加强宣传动员。面向全体毕业生深入解读评奖评优文件精神,引导学生明确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评选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原则。

2、严把评审标准。严格执行评奖评优相关文件的规定,必须体现尊重事实、奖励先进的原则,拉开档次,以形成激励机制的良性循环。

3、严守评审程序。增强评奖评优工作的透明度,切实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形成“公平竞争、创先争优”的良好氛围;要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,严格审核无误后在所在学院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汇总。学生处将向全校学生公开设立咨询、监督电话:0512-52251032,受理学生咨询投诉。

三、几点说明

1、此次毕业生综合测评、评奖评优均在智慧学工系统中完成。(信息门户—业务系统—智慧学工)

2、学生综合测评由各班班主任或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,部分分数的导入模板,登录系统后在“综合测评管理—主观成绩管理—导入主观成绩”栏目下载。

3、综合奖学金的评定,由系统按规定比例自动生成,班主任、辅导员对其中不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进行调整。

4、优秀毕业生的评定,在去年11月初评的基础上,新满足的毕业班学生可以补报,二级学院根据所有评选条件再次审核所有报名材料,确定正式评选名单。

5、优秀班集体的申报,需附8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及班集体或班级成员所获荣誉佐证材料。

6、单项奖学金的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;优秀班集体的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;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2日(初定,遇事往后顺延,不要催,保证大家都有时间申请)。

7、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工作。各类奖项的评定严格参照评比条件执行,均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各二级学院对照相应标准认真审核学生资格,审核无误后在所在学院公示三日,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署意见,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汇总。同时将学院网页公示截图或学院公告栏公示照片上传至学工云盘。


学生工作处

2025年5月6日